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涠洲岛民宿准入门槛提升,单客房投资不低于35万元,房间数不低于8间!

内容来源:涠洲岛旅游 作者:涠洲岛旅游 发布时间:2021-11-25 08:29 浏览:

涠洲岛作为时下国内热门的海岛旅游目的地

吸引国内外大量游客前来游览观光

同时也吸引着众多投资者前来开办民宿

想在涠洲岛旅游区开办乡村民宿

却不知道怎么办?

不用担心!

涠洲岛旅游区创新推出了

“我要办民宿”主题式审批服务


“我要办民宿”-----------------------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涠洲岛乡村民宿的建设、开办、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推动涠洲岛旅游住宿业提档升级和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我要办民宿”主题式审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有意向在涠洲岛投资的民宿投资者,首先到涠洲岛旅游区旅游与经济发展局对涠洲岛旅游及民宿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征询。同时明确了开办乡村民宿的具体要求。


01  开办要求

《通知》针对开办乡村民宿制定了具体要求:

▲1.乡村民宿建设审批应按照《涠洲岛旅游区民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方案设计、施工图(含投资概算)、竣工验收等审批工作。

▲2.选址应当符合涠洲岛旅游区(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符合环保要求。

▲3.经营场所应是合法建筑,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

▲4.乡村民宿单个客房投资35万元以上(总投资额除以房间数),已建成的民宿正在经营需重新装修的不做投资额度要求或降低要求,客房数量不得低于8个标准间/单间(含8间),且乡村民宿单栋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在14间以内,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单栋建筑不能超过原建筑高度,不超过四层,传统珊瑚石民居总高度不超过7.8米(盛塘、城仔历史文化名城建筑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农房总高度不超过7.5米);要突出传统珊瑚石民居的建筑风貌。

▲5.现有乡村民宿转让及不涉及施工的不需要报建。


02  开办资质

《通知》详细规定了开办乡村民宿资质,除了办理营业执照外:

▲1.投资者应在开业前应向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并备查;

▲2.向公安部门申请安装、取消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含开办、转让、停业等),安装监控系统,监控存储时间不低于60天;

▲3.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向市行政审批局推送建筑合法性意见;

▲4.从业人员到涠洲岛旅游区医院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


03 特别规定

《通知》对兼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以及建有游泳池的作了特别规定:

▲1.乡村民宿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开展上述业务前应当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有游泳池的,必须取得高危体育行业许可证才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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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民宿”主题式审批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我要办民宿”主题式审批工作的通知

十三五期间,涠洲岛旅游区的旅游休闲度假产业获得长足发展,住宿业尤其是民宿呈井喷式发展,到目前注册登记的民宿(包括企业、个体)1074家,床位数近2.5万张,超过了涠洲岛旅游高峰期的旅游住宿需求量,但是中高端民宿比重较低,同时未能形成集聚发展。为了推动旅游住宿业提档升级和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涠洲岛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我委将对涠洲岛开办乡村民宿开展主题式审批,以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明确乡村民宿定义及范围

开展“我要办民宿”主题审批的目的,进一步指导规范乡村民宿的建设、开办、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乡村民宿是指位于乡村内、利用村民自有合法农房、村集体房舍或其他设施,依申请取得相关证照和行政许可,农房所有者或经营者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场所。发展乡村民宿,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规划、生态环保、注重品质、体现特色、共享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支持具有丰富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乡村发展乡村民宿。鼓励农户、村集体和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经济组织等,采用自主经营、租赁、联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民宿经营管理。


二、进一步提出乡村民宿开办的要求

乡村民宿建设审批应按照《涠洲岛旅游区民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方案设计、施工图(含投资概算)、竣工验收等审批工作。选址应当符合涠洲岛旅游区(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符合环保要求。经营场所应是合法建筑,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乡村民宿单个客房投资35万元以上(总投资额除以房间数),已建成的民宿正在经营需重新装修的不做投资额度要求或降低要求,客房数量不得低于8个标准间/单间(含8间),且乡村民宿单栋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在14间以内,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单栋建筑不能超过原建筑高度,不超过四层,传统珊瑚石民居总高度不超过7.8米(盛塘、城仔历史文化名城建筑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农房总高度不超过7.5米);要突出传统珊瑚石民居的建筑风貌。现有乡村民宿转让及不涉及施工的不需要报建。


开办乡村民宿,投资者应在开业前应向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并备查;向公安部门申请安装、取消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含开办、转让、停业等),安装监控系统,监控存储时间不低于60天;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向市行政审批局推送建筑合法性意见;从业人员到涠洲岛旅游区医院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


乡村民宿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开展上述业务前应当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有游泳池的,必须取得高危体育行业许可证才可投入使用。


三、进一步理顺乡村民宿开办的程序

(一)政策征询:有意向在涠洲岛投资的民宿投资者,首先到涠洲岛旅游区旅游与经济发展局对涠洲岛旅游及民宿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征询。已有经营场所或明确选址的,由旅游与经济发展局会商建设开发局、镇政府对经营场所或选址是否合规、合法。旅游与经济发展局将相关的征询意见推送涠洲岛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准入审批:根据涠洲岛旅游区旅游与经济发展局推送的征询意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合规合法达到投资强度的,由涠洲岛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投资者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民宿的,依法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建设报批:经营场所涉及拆旧建新、改造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等内容的,应严格按照《涠洲岛旅游区民宿报建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民宿报建。

(四)开办民宿资质办理:开办乡村民宿应在开业前向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并备查;向公安部门申请安装、取消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含开办、转让、停业等),安装监控系统;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向医疗机构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证件齐全后,旅游与经济发展局组织镇政府、建设开发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核验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及时向涠洲岛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


四、进一步规范乡村民宿的经营监督管理

乡村民宿的服务与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要求。乡村民宿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公平竞争,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公开收费标准、合理收费、明码标价。


乡村民宿经营者应当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相关证照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各种标识齐全;应当提供的民宿服务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应当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依法规范安全管理,履行安全义务;应当对住客消费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负有提醒、告知的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台风、西南浪、疫情、暴雨等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可能影响北涠航线客运的情况下,应当配合涠管委及时采取疏散客人、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避险等防灾避险措施。


乡村民宿经营者提供汽车租赁、电动车租赁、婚纱摄影、垂钓、采摘、旅游商品销售及其他娱乐休闲服务的,应当遵守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服务安全规范。


乡村民宿经营者不得纠缠客人或强行向客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为乡村民宿经营者提供交易服务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乡村民宿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提供其证照和备案登记信息。如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者违法行为的,应当拒绝或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乡村民宿接待住宿应当进行“四实”(实名、实时、实数、实情)登记。


乡村民宿发现入住者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拒不提供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境外身份证件的种类和真伪难以辨别的;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其他可疑物品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


乡村民宿在营业期间应当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0日。乡村民宿在营业期间应当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监控设备安装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为目的安装在公共区域,客房等私人区域内禁止安装监控,注重保护入住者隐私。 


乡村民宿有关监管部门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强乡村民宿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乡村民宿经营条件的,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民宿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旅游与经济发展局负责跟踪协调“我要办民宿”主题式审批全程,指导开展星级旅游民宿经营管理业务培训,统筹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旅游民宿产品推介活动,定期更新、发布旅游民宿名录。


建设开发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制定乡村民宿报建全程;及时将乡村民宿报建审批信息推送到旅游、公安、卫生、市场监管、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消防救援大队应当加强防火检查和消防管理,积极筹建农村消防站或消防点,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涠洲岛旅游、治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防范、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育专业化乡村民宿人才队伍。


图文编辑: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